驾驶脱保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处罚
2022年12月21日07时许,杞县高阳镇司机彭某某驾驶豫BW***0号牌小型专用客车沿杞县至沙沃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杞县五里河赵虎岗路口时未注意观察并减速慢行,撞住正在路面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作人员黄某,造成黄某当场死亡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度调查发现,豫BW***0号牌小型专用客车实际车主为王某某,且王某某对豫BW***0号牌小型专用客车不按规定投保强制保险。2023年2月2日杞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某某处以罚款一千七百二十八元的行政处罚。(记者 朱彪 通讯员 段新卫)
责任编辑:周香慧

微信扫码分享
2023-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