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阳城镇派出所:保护野生兰花资源 阳城公安在行动

乡村振兴网南阳讯 近日,西峡县公安局阳城派出所民辅警在走访辖区重点人员时,发现辖区内高崖村碾子沟组一处荒凉路段有一辆悬挂外地车牌的可疑车辆停放。因现正处于兰花开花的季节,巡逻民警怀疑有违反犯罪分子进山盗掘野生兰草,巡逻民警一方面将这一情况向所内领导进行汇报,另一方面组织警力在车辆停靠的附近山坡上进行摸排。

 

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翻山越岭寻找后,最终民警在一处山洼内将正在非法挖掘野生兰草的四人当场抓获,并在四人乘坐的汽车内发现已被挖掘准备带走的野生兰草。经清查四人共非法盗掘野生兰草4丛11株。到案后,四人对非法采挖兰草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司法鉴定,该四名犯罪嫌疑人非法采挖的4丛11株兰花品种为“蕙兰”,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2021年9月7日正式发布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新增野生植物268种和32类,除兔耳兰外所有野生兰花属均被列入该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兰花因其叶铁线长青、其花幽香清远、发乎自然,而备受国人喜爱。不少爱兰之人出于喜爱,喜欢上山挖兰花草,回家栽种在自家院子;甚至有人采挖卖钱,或者上山挖兰花草赠送在外的亲朋好友。但野生兰花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私挖将触犯刑法!阳城派出所将以此次案件为契机,多频次、多层次开展法律法规、保护野生植物的宣传活动,发动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行为。同时,加强线上线下巡查,在野生兰花等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加强巡护值守,摸排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线索。会同县网信办等部门,重点关注直播、短视频等网络平台,寻找案件线索。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核查信息、研判线索、顺线深挖,严厉打击涉林、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个人或集体在野外、山上遇到自己不认识的野生植物,千万不要随意采挖,以防触犯法律。野生兰花看似平常,但未经批准非法采挖、运输、出售等行为会触犯刑法。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生态保护意识,保护好西峡县县域内的野生动植物生态资源,守护好西峡县的绿水青山。”阳城镇副镇长、派出所所长王明飞指出。(常建平 王明飞)

 

 

责任编辑:周香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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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