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召开省级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业务对接会

  3月17日,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省民政厅联合召开省级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业务对接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对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进行动员安排,确保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成效。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孔剑君,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张正德出席会议并讲话。

 

  河南省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和《国家乡村振兴局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组织71家社会组织对省级4个乡村振兴重点县在乡村振兴领域开展结对帮扶。会议指出,广大社会组织要深刻理解党中央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在党的领导下,同政府力量、市场力量、社会其他力量一道,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宏伟事业,建功新时代、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聚焦工作重点,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社会组织要立足自身优势和特点,摸清困难群众的需求,针对政策保障不到位的领域和环节,拿出及时有效的举措,积极运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群体”的精准帮扶。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不断挖掘乡村发展潜力、培育打造乡村振兴公益品牌,认真组织开展特色活动,切实有效推动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

 

  会议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落地落实,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和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一是要将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列入重点工作计划,系统谋划、一体推进,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全员参与,层层落实。二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将社会组织纳入乡村振兴活动表彰范围,各级民政部门要在社会组织评估、评优工作中增设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指标,激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工作活力。三是要抓好示范带动。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积极选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叫得响、推得开”的公益品牌,综合运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网络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对乡村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激励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会议由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社会扶贫处处长梁增辉主持。卢氏县和省物流协会作了交流发言。洛阳市、濮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乡村振兴局、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嵩县、台前县、卢氏县、淅川县分管负责同志,乡村振兴局局长和民政局局长,以及71家省级社会组织负责人参会。

 

 

来源: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编辑:门杰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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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0